最高250万!文化部「艺文补助」5/17起开放 5张图看懂如何申请

文化部推出「艺文事业营运补助专案」。(图/文化部)

记者林育绫/台北报导

因应防疫升级国内许多艺文表演、演出延期取消,冲击许多艺文相关工作者电影院等映演营运场所也承受票房损失,文化部于今(14)日公告「艺文事业营运损失补助专案」,5月17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补助最高上限为250万元。

文化部表示,此次申请是针对今年5月11日起至6月8日举办的国内表演艺术团队展演活动、我国表演人演出之流行音乐公开售票演唱会、电影国片商业映演等进行补助,凡符合条件且为我国设立登记立案法人、非法人团体或是负责人具我国国籍商号,都可以提出申请。 此次专案补助额度以「新台币250万元」为上限(申请者遇有重大特殊或紧急情况,审查小组及文化部审认者,不在此限)。表演艺术展演类的补助项目,包含已支出之演出制作费、行销文宣费场地设备租借费排练费、团队支付售票系统之退换票手续费、因配合防疫缩减席次之票房损失等。 流行音乐演出类,包含已支出之场地或设备租金、制作费、宣传、支付售票系统之退换票手续费、因配合防疫缩减席次之票房损失等。 至于电影国片商业映演类,补助项目则包含已上映国片配合防疫而缩减席次的票房损失,或已定档受防疫影响取消或延期的国片行销费用等。

▼文化部推出「艺文事业营运补助专案」。(图/文化部)

文化部表示,申请可采线上、邮寄或亲送等3种方式。为配合防疫并节省申请及审查作业时间建议优先采用线上申请方式,申请时间自110年5月17日12时~6月17日23时59分止;邮寄申请则须于6月17日前以挂号邮寄(邮戳为凭)、快递、宅急便包裹等寄(送)达;或于6月17日17时30分前亲自送件。 文化部强调,行政院已于昨(13)日行政院院会通过纾困特别条例适用时间将再延长一年、特别预算经费上限修正为6,300亿元,并将送请立法院审议。文化部后续亦将配合行政院作业,积极争取纾困特别预算3.0,期盼全面性协助艺文产业度过疫情难关。 文化部对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影响发生营运损失之事业补助申请须知: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0_127521.html 线上申办(5月17日12时开放):https://grants.moc.gov.tw/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