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艺文产业!文化部推补助方案 5月17日开放申请

针对因防疫措施升级而取消、延期或缩减席次国内表演艺术展演、流行音乐演出及电影国片商业映演的营运支出及票房损失文化部今(14)日公告营运损失补助申请须知,自5月17日中午12时起开始受理申请。(文化部提供)

本土疫情连环爆,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提升疫情警戒标准艺文产业生计深受冲击,票房损失粗估达6亿。针对因防疫措施升级而取消、延期或缩减席次的国内表演艺术展演、流行音乐演出及电影国片商业映演的营运支出及票房损失,文化部今(14)日公告营运损失补助申请须知,补助自5月17日中午12时起开始受理申请。

文化部表示,本次申请是针对110年5月11日起至6月8日举办的国内表演艺术团队展演活动、我国表演人演出之流行音乐公开售票演唱会及电影国片商业映演等进行补助,符合条件且为我国设立登记立案法人、非法人团体或是负责人具我国国籍商号,都可以提出申请

文化部说明,此次专案补助额度新台币250万元为上限,除申请者遇有重大特殊或紧急情况,审查小组及文化部审认者,则不在此限。表演艺术展演类的补助项目包含已支出之演出制作费、行销文宣费场地设备租借费排练费、团队支付售票系统之退换票手续费、因配合防疫缩减席次之票房损失等。

流行音乐演出类,包含已支出之场地或设备租金、制作费、宣传、支付售票系统之退换票手续费、因配合防疫缩减席次之票房损失等。电影国片商业映演类,补助项目则包含已上映国片配合防疫而缩减席次的票房损失,或已定档受防疫影响取消或延期的国片行销费用等。

文化部表示,申请可采线上、邮寄或亲送等3种方式。为配合防疫并节省申请及审查作业时间建议优先采用线上申请方式,申请时间自110年5月17日12时至6月17日23时59分止;邮寄申请则须于6月17日前以挂号邮寄(邮戳为凭)、快递、宅急便包裹等寄(送)达;或于6月17日17时30分前亲自送件。

文化部强调,行政院已于昨(13)日行政院院会通过纾困特别条例适用时间将再延长一年、特别预算经费上限修正为6,300亿元,并将送请立法院审议。文化部后续亦将配合行政院作业,积极争取纾困特别预算3.0,协助艺文产业度过疫情难关。

线上申办网址(5月17日12时开放):https://grants.moc.gov.tw/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