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4月初拨款!文化部「艺文纾困补助」开放受理申请

新冠肺炎疫情重创艺文圈,文化部投入15亿元「艺文纾困振兴预算」。(图/翻摄自郑丽君脸书)

记者林育绫/台北报导

文化部公告「艺文纾困补助」启动,明(18)日起至4月10日前开始受理第一次申请,只要于今年1月15日后受疫情影响,发生营运困难的我国艺文事业及自然人,都可提出申请,且将采分批审查方式办理,加速拨款时程,第一批审查预计于3月底完成,最快4月初就会拨款。4月后,文化部将视疫情状况,尽速再次公告、再次受理申请。

文化部今(17)日公布「文化部对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影响发生营运困难产业事业减轻营运冲击补助申请须知」第一次公告,针对今年1月15日至3月31日受疫情影响,发生营运困难的我国艺文事业及自然人,其中重要资讯包括:减轻营运冲击之补助项目、申请表格、须检附文件等。

艺文事业可个别申请「减轻营运困难补助」、「因应提升计划补助」或合并申请两项补助,每次公告每事业两项补助合计上限为250万元;自然人可申请「减轻营运困难补助」,每次公告每人补助上限为6万元。

根据艺文纾困振兴办法,申请补助之艺文事业,须为「受疫情影响且于我国设立登记立案法人、非法人团体负责人具我国国籍商号」。申请补助之自然人,须为「具我国国籍之个人受疫情冲击,导致承揽契约或其他相类似之契约受影响者」。

该办法并明定,减轻营运冲击补助分为「减轻营运困难补助」、「因应提升补助」2项补助,「减轻营运困难补助」可包括:人员薪酬、取消或延期或退票之制作成本场地设备租金等营运费用。「因应提升补助」则是艺文事业可申请补助,对疫情冲击提出因应措施,或于遭受疫情冲击期间为提升未来营运能力规划各项研发创新、人才培育、制作排练、技术提升、数位行销等计划,以储备未来振兴的能量。由于因应提升计划之执行需要一定时程,因此该项补助执行期程不受3月31日之限制。

文化部也同步公布「减轻营运冲击补助Q&A」以及各艺文类别咨询窗口,有意申请纾困补助者,若遇到任何问题,除可参考Q&A之说明外,亦可依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工艺出版事业实体书店社区营造博物馆及地方文化馆电影映演、影视制作流行音乐有形无形文化资产等类别,向各类别之咨询窗口询问。

文化部表示,秉持「防疫为重,纾困并行,振兴在后」原则因应疫情,继纾困补助后,纾困振兴特别预算亦于3月13日获立法院支持通过,4大面向对策「艺文纾困补助、纾困贷款利息补贴行政调控、振兴措施」已经到位,此次特别预算加计「移缓济急」预算,文化部共将投入15亿元进行艺文产业之纾困及振兴。

为让各界更了解文化部纾困振兴相关措施,文化部官方网站已开设「文化部协助受疫情影响之文化艺术事业防疫及纾困振兴专区」,对于申请艺文纾困补助有疑义,或想更了解本部协助因应疫情之行政调控措施者,可参考专区中所公布的申请须知、Q&A等相关资料

除先前已开多场咨询会议征询各界意见及说明外,必要时也将依各艺文领域及产业别举办说明会,并持续视疫情影响,滚动调整各项纾困振兴措施。

【文化部协助受疫情影响之文化艺术事业防疫及纾困振兴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