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文圈受疫情冲击!文化部将提「艺文纾困办法」补助营运
▲新冠肺炎(COVID-19) 疫情对艺文产业造成冲击,文化部提「艺文纾困补助办法」。(示意图/台中国家歌剧院提供)
为因应新冠肺炎(COVID-19) 对艺文产业的冲击影响,包括表演艺术节目取消、延期及退票,出版及书店损失、电影票房损失、国内外展会延期,另也有微型及小型文创业发生周转及营运困难等,文化部已启动订定「艺文纾困补助办法」,减轻营运负担。
文化部先前已就各艺文产业受疫情冲击之对象与情形进行了解,其冲击样态包括:表演艺术、传统艺术演出取消、延期及退票,视觉艺术及工艺产业受影响,以及出版业及书店损失、电影票房损失、流行音乐展演受影响、国内外展会延期,另也有微型及小型文创业发生周转及营运困难等。
为陪伴艺文产业度过难关,文化部表示,已召开多次会议研商短期纾困、中长期振兴方案,汇整四大面向工作提报行政院,其中为因应文化艺术事业、团体及个人遭受疫情冲击,已启动订定「艺文纾困补助办法」减轻其营运负担。在此期间,将继续召开相关咨询会议,广泛收集各类型艺文团体之意见。
文化部所提短期纾困及中长期振兴措施共有四大面向:
一、艺文纾困补助:
文化部将订定「艺文纾困补助办法」,减轻文化艺术事业、团体及个人之营运负担,包括:
1.营运成本补助:减轻营运负担,项目可包括人员薪资、展演映活动取消、延期或退票之制作成本、场地租金、权利金等营运经费补助。
2.因应计划补助:在疫情受冲击期间,针对研发创新、人才培训、制作排练等经费给予补助,优化与提升艺文团队营运能量。
1.已协调经济部将艺文产业纳入经济部中小企业贷款补贴方案,提供纾困贷款、利息补贴及展延还款期限,并协助业者提出申请。
2.无法纳入中小企业优惠贷款的艺文业者,将由文策院另研提纾困优惠贷款及利息补贴。
三、行政调控:
1.针对本部既有之经常性补助,提早进行拨款作业,并提高第一期款拨付比率。
2.协调公有文化场馆友善措施,包括减免租金、手续费、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四、振兴措施:
行政院已将艺文产业纳入经济部振兴抵用券之适用范围,艺文展演场馆及音乐展演空间、艺文展演预购票券、书店、电影院、等艺文消费将可使用振兴抵用劵。本部也将再研提其他艺文产业振兴方案,以扩大支持艺文产业。
文化部也同步争取纳入特别预算及移缓济急项目,后续将依据行政院在20日通过之特别条例,研拟艺文纾困办法,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尽速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