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文补助限3类 视盟吁扩大纾困
疫情升温,文化部14日提出艺文事业营运损失补助专案,图为台北小巨蛋。(本报资料照片)
疫情升温,行政院并宣布双北市15日起升级3级防疫措施,包含电影院、展览馆等至5月28日前封闭,文化部长李永得日前也指出截至6月8日前艺文界总损失估计达新台币6亿元,文化部于14日提出了艺文事业营运损失补助专案,然而台湾视觉艺术协会(视盟)则于15日发出声明,认为只补助了三大类别有欠公允,呼吁文化部不应框限特定类别的艺术工作者申请补助。
文化部14日公告的「艺文事业营运损失补助专案申请须知」当中,只针对「表演艺术展演」、「流行音乐演出」、「电影国片商业映演」三大类别进行补助,视盟认为未能够顾及整体生态环境的发展,呼吁文化部正视疫情冲击的广泛性,应该包含个人艺文工作者并扩展现行纾困补助类别。
视盟也指出,该协会目前正进行艺术社群受创现况调查,希望文化部正视艺文产业受冲击并不分类别,视觉艺术相关场馆,包括故宫南、北院及文化部所属于双北的场馆、台北市所属公立场馆都已陆续公布暂停对外开放,对于美术馆及视觉艺术创作者的影响亦可预期,因此期待对于申请文化部、文化局及国艺会补助的非营利单位和机构,应从宽补助,不要以延期、改期或观众数量未达预期等量化指标,取消或扣除补助款,才能实际达到纾困目的。
对此文化部回应,给予「各类型艺文产业及工作者」必要的协助,包括艺文团队或个人工作室所举办的展演、映演活动,申请补助者所列举的成本,皆会充分考量并纳入「协力团队或个人」,落实照顾各环节工作者。
此外,文化部表示将尽速启动艺文纾困3.0,配合政府整体防疫纾困及振兴政策,争取纾困预算,因目前行政院所提「纾困特别条例适用时间再延长一年、特别预算经费上限修正为6300亿元」,仍须送请立法院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因此将先行盘点今年度预算,先针对5月11日至6月8日受防疫影响而发生的损失,进行专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