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3亿补助先行 尽速启动艺文纾困3.0

文化部公布「对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影响发生营运损失事业补助申请须知」,先行盘点需求,以3亿元规模,针对6月8日前受「室外500人以上、室内100人以上集会停办」、「座位改采梅花座」等规定影响之表演艺术展演活动流行音乐演出及电影国片商业映演的营运支出及票房损失,进行补助。

针对行政院宣布双北市即日起升级3级防疫措施,含电影院展览馆等至5月28日前封闭,及艺文公(工)协会、表演团队及艺术工作者反应全面涵盖各类型艺文产业、缺乏个人工作者申请管道,文化部今(15)日表示,将配合政府整体防疫纾困及振兴政策,争取纾困预算,尽努力全面性给予「各类型艺文产业及工作者」必要协助。

文化部强调,此次「营运损失补助专案对象,含「艺文团队或个人工作室」所举办的「展演」及「映演」活动,因防疫措施取消、延期或缩减人数发生的损失,都可申请。申请补助者列举成本,皆应充分考量并纳入「协力团队或个人」,详列申请补助项目,落实照顾各环节工作者。

文化部同步配合行政院作业启动艺文纾困3.0各项规划经历去(109)年疫情艰困的2次艺文纾困,文化部理解各领域艺文工作者受影响样态,配合行政院作业,将尽速公告艺文纾困3.0方案,以全面性照顾各领域、各类型艺文工作者度过疫情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