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杂志/奢侈税的「迷思」

撰文陈国梁

据悉财政部目前正为已实施满两年四个月的奢侈税修法做准备,广集各方意见。就现在主要讨论的内容来看,许多关于奢侈税的「迷思」,身为财政学门徒,实在不吐不快。

首先,房地产绝非「奢侈品」。对想房子但却没有能力买房子的人而言,拥有一间房子是为了满足自己及家人最基本的居住需要;对只有一间房子的人而言,房子不仅提供了居住的需要,也是储蓄、累积财富的主要、甚至唯一的管道;对所谓的「投机客」而言,房地产是投资、赚取资本利得的工具。

不论对辛苦圆梦的人也好,对房贷族也好,甚至对承担风险、挖空心思寻找投资物件的「投机客」也好,房地产都不是奢侈品。这道理财政部也知道,因此所有人口中的奢侈税,在财政部的「学名」叫做「特种货物劳务税」。只不过,把房地产与其他皆为明显奢侈品的财货一起包装,然后说房地产不是奢侈品,实在很难自圆其说。

其次,课税并不会让房价下跌。财政学在讨论租税的第一堂课就告诉你,一般情形下,税法明订的纳税义务人(租税的法定归宿)与实际负担租税的人(租税的经济归宿)不同。为什么?因为租税会「转嫁」,交易过程中,卖方希望税法规定必须由卖方缴纳的税款,能够经由提高卖价「前转」给买方承担;相对的,买方也希望,税法规定必须由买方缴纳的税款,能够经由降低求售价格「后转」给卖方。

天秤的两端是:买方承担了所有税负,或是卖方承担了所有税负。在价格由市场供需决定且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形下,前者,税会完全的加在原本市场价格上,而后者,原本市场的价格则不会变动。不论何者为真,或是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了部分的税负,价格顶多不变,最有可能的情形是,价格因为课税而上升。所以,希望能够藉奢侈税下修房价的人,赶快放弃这种「很奢侈的」想法吧!

再者,「价稳量缩」绝非奢侈税的功绩。所谓的「价稳」,不过是夜行者吹哨,壮胆罢了,而「量缩」背后的含意,很可能是对房屋需求很没有弹性的人(例如新婚或有新生儿的家庭),被迫用更高的税后价格购屋,或因税后价格的上升而无力购买;对房屋需求不甚急迫者,则被迫延后购屋。

结局当然就是依赖成交量的不动产仲介业者缩衣节食,或是干脆关门大吉。如果「量缩」是功绩,为什么新任金管会主委费劲心思要把股市的量作大?

(本专栏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

陈国梁小档案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经济学博士。于2009年返国任教。目前于政大财政系开授财政学及租税法等课程。对于国内财政相关问题,特别是税制,有相当深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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