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税修正 房仲:有助健全自住市场

房仲业者认为,奢侈税「避免误伤无辜条款」过关,有助健全自住市场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奢侈税「避免误伤无辜条款」10日过关,房仲业者认为,奢侈税上路以来,不少不黯法令民众,因在两年内出现买卖行为,而须缴纳10%至15%的税额,让奢侈税成了「惩罚税」而非「利得税」,这次的侈税修正方向,对于「有自用事实,无炒房意图」者,可获得酌情裁量空间,有助健全自住市场。

行政院特种货物劳务条例(奢侈税)部分条文修正草案,10日获得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初审通过,行政院增列第12种豁免课税条款,在修正后,决定以「非属短期投机且经财政部核定者」,可排除课税,以避免伤及「无炒房意图」者,财政部将定期公布何谓「非属短期投机」。

台湾房屋智库执行长刘怡蓉表示,买多栋房产者,未必是炒房,在家庭观念从早期的大家庭,转变为小家庭情况下,一个家庭就可能以父母1户、子女1户的形式,拥有2间、甚至更多房子,加上赠与节税利多发酵,也让市场上出现「为子女购屋潮」,但这些购买行为,不见得是炒房。

刘怡蓉举例,许多孝顺的子女,想为年迈长辈改善居住环境,或是想拉近与长辈的居住距离,借以就近照顾,但碍于祖厝无法处理,因此选择另行购屋,其动机并不是囤房。

刘怡蓉指出,目前房市多以自住为主,这次奢侈税的修正方向,可望使自住市场更加健全;至于最受消费者欢迎的物件类型,也从3至4房,转变为2至3房,尤其高房价地区,更是「小而美」房型当道,市场大吹「小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