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自用换屋 被课奢侈税?户籍迁入才算「自住」屋

撰文王基风插画蔡嘉骅

奢侈税并非全面打击所有不动产买卖交易,只要符合条件就能合法避税,但千万别因为一时的疏失而被多课了奢侈税,或在不清楚的情况下漏缴奢侈税而被罚款

老家台南陈先生一年前在新北市泰山区买了中古大楼自住,因认为没有绝对的必要性,户籍一直设在台南,没有搬迁到新北市泰山区,陈先生最近因为换工作汐止,为了通勤便利想要换屋,于是用九百万元卖掉泰山的房屋,在汐止以同样价位买了另一间房屋。

没想到隔了几个月,国税局居然寄来奢侈税补缴单,通知陈先生不仅要缴纳九十万元的奢侈税,还附上了五十万元的罚锾,陈先生气得跳脚,他认为自己是纯自住、非投资,应该不须缴交奢侈税……

屋前户籍先迁入 才符合自住屋条件

其实,奢侈税上路以来,不少人出现和陈先生同样的情形,明明符合豁免条款,却因为忽视了一些小细节,反而变成漏报奢侈税而被处以罚锾。永庆房产集团研究发展中心经理黄舒卫表示,以陈先生的案例来看,原本陈先生应符合自住型常态移转房屋的案例,不须缴纳奢侈税,但因为陈先生没有将「户籍迁入」原本认定自住的房屋内,才被国税局认定该房屋有投资或是营业的嫌疑。

根据奢侈税条例规定所有权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仅有一户自用住宅,且没有出租、营业使用,或是因换屋而同时持有二间房子,只要在新屋完成移转登记起一年内出售旧屋,可免奢侈税。

但许多人像陈先生一样,买了房子后虽然居住在里面,却没有将户籍迁入,但户籍登记为认定是否属「自用住宅」的法定形式要件,因此,少了这个动作,陈先生即使举证卖掉的房子确实没有营业或出租,仍无法排除课税

法拍、继承、遗赠 不用被课奢侈税

房屋若被法院银行拍卖,或是从长辈亲属间继承、遗赠得到房屋,也都不必被课奢侈税。

目前较多人会面临到的问题是,购买预售屋,两年内移转会不会被课奢侈税?由于预售屋在兴建完工前交易都属于「权利移转」,并没有实体的房屋可以移转,因此不在奢侈税课征范围内;不过只要预售屋兴建完工,由建商名下移转登记到个人名下后就属于实体房屋了,此时若在两年内买卖交易,同样会被课征奢侈税。

全文未完,完整内容请见《好房HouseFun》杂志2013年6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