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卜蜂诉愿成功 养鸡场恐卷土重来
卜蜂养鸡场进驻花莲,遭民众抗议反对,卜蜂公司不服,向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提起诉愿,农委会裁定「原处分撤销」。(本报资料照片)
卜蜂公司在花莲筹设6座大型养鸡场,掀起反弹声浪,计划场址的凤林镇、寿丰乡及光复乡等3乡镇居民不满抗议,花莲县长徐榛蔚去年6月宣布「撤销卜蜂所有在花莲已申请的证照」,养鸡场计划也告暂停。不过,今年初卜蜂公司诉愿成功,农委会裁定「原处分撤销」,自救会忧卜蜂公司将卷土重来,县府强调已跨局处因应,并听取法律意见后回文农委会,诉愿程序还在进行中。
县府代理秘书长张逸华证实,有收到农委会回文,且县府农历年前也召开法律咨询会议,他强调,此案还未到最后阶段,县府针对农委会的来文疑义,汇整法律意见,再次行文请农委会解释。张逸华说,卜蜂的事情,未到最后阶段,诉愿程序也还在进行中,县府持续因应关切。
农委会诉愿决定书内文裁决理由近6千字,对于卜蜂公司针对花莲县政府废止农业用地作农业设施容许使用事件,决定原处分撤销。裁决认为县府依《行政程序法》中「为防止或除去对公益之重大危害」做为废止事由,应从严解释其适用性,但县府并无法证明「重大危害」存在,在处分书中仅叙明,诉愿人(卜蜂)不尊重在地民意,导致民众抗争,造成社会内耗,严重影响花莲产业发展等情事。
裁决书也称,诉愿人投入巨额成本避免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以期永续经营,且处分书作成前,诉愿人于建场前确有召开说明会,与居民沟通及善意互动。
反卜蜂联盟自救会表示,多次邀请卜蜂说明,却一再扑空,甚至表示「没有必要召开公听会」,撤照后,卜蜂说将会在西部另寻土地接续投资。但如今却再次上诉,其背后目的是否将卷土重来,将引爆地方民众再次走上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