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4亿财务纠纷 张若昀已起诉父亲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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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娱乐4月28日报道 据法人杂志报道,4月26日,华策影视(300133)发布2020年年报。年报显示,去年媒体曝光的“张若昀涉1.4亿财务纠纷”已裁决。

该年报披露,2021年3月8日,杭州仲裁委裁定:解除浙江南北湖公司主体与华策影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向华策影业返还1.29亿元并支付违约金6813万元,共计19713万元,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年报还显示,华策影视正在向法院申请执行。

截图来源:华策影视2020年年报

4月27日,记者向华策影视工作人员询问 “承担连带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是张若昀还是其父亲张健”时,对方回复“一切以年报信息为准”。记者又就此问题向张若昀方工作人员咨询,截至发稿前未得到有效回复。

天眼查信息显示,张若昀曾向杭州仲裁委提出管辖权异议,但2019年9月被驳回。其后,张若昀又两次向法院申请确认杭州仲裁委对自己无管辖权,原因为《合作协议》中其签名系伪造,但两次申请均被法院驳回。最近一次驳回为浙江省高院在2021年1月作出的裁定。

浙江省高院的驳回裁定书显示:张若昀提交了司法鉴定证明《合作协议》上其签名系伪造。

张若昀父亲张健称,《合作协议》中关于张若昀的演出费用事宜,为张若昀通过微信授权他及梦都公司去洽谈、确定和签署的;张若昀确未在涉案合作协议上亲笔签名,而是加盖了张若昀的签名章,协议存在瑕疵

截图来源:浙江省高院(2020)浙民终1422号裁定书

两次申请被法院驳回后,张若昀于近日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向浙江省海盐县法院正式起诉父亲张健及浙江南北湖梦都影业有限公司。该案已于4月21日开庭

截图来源:天眼查

前情回顾:

2020年6月,华策影视答深交所问询函显示,2016年12月,其子公司华策影业(天津)有限公司与浙江南北湖梦都影业有限公司及其核心艺人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在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由梦都影业核心艺人出演华策影业投资拍摄的四部影视剧项目,每一项目酬金均为5000万元,总额两亿万元。2016年12月,华策影业向梦都影业支付了协议项下1.5亿元款项。其后,公司向梦都影业及其核心艺人提供了多个影视剧项目,均被拒绝。

由于梦都影业及有关责任人拒不返还其余款项,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华策影业于2019年6月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与梦都影业等签署的《合作协议》,要求梦都影业等返还1.44亿元酬金以及违约金,同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已查封相关责任人名下房产作为保全措施

(2018)浙01民特88号民事裁定书显示,2016年,华策公司作为甲方、梦都公司作为乙方、张若昀作为乙方艺人、张健(张若昀父亲)作为丙方,各方签订《合作协议》。由此可知华策影视公告中提及的梦都影业核心艺人为张若昀。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张若昀父亲多次陷入财产纠纷。

在2010年之后,张若昀的父亲张健就开始参与运营西安梦舟影视、梦都影业等公司。张若昀参演了由张健担任编剧电视剧雪豹》,梦舟文化为出品方之一;2011年,北京梦舟出品《雪豹》姊妹篇黑狐》,由张健执导、编剧,张若昀主演;2013年,北京梦舟出品了电视剧《雳剑》,由张健执导,张若昀主演。

启信宝信息显示,2012年7月,梦都影业注册成立,张健持股70%,实缴出资3500万元;2015年12月,张若昀自张健处受让梦都影业70%的股权并成为梦都影业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实缴出资3500万元;自2015年12月7日起,张若昀为梦都影业的法定代表人。

到了2016年12月,华策影视与梦都影业签约,也就是和张若昀、张健进行了绑定。

裁定书截图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8月发布的一份民事裁定书就曾公示过,梦都影视、华策影业以及张健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演员张若昀参演华策公司四部电视剧事项。由于履行期间出现纠纷,华策影业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随着舆论的发酵,张若昀本人曾在微博公开回应:“没签过约,未曾收钱。”张若昀工作室也发表了声明,该工作室自2014年6月4日成立以来一直独立运营张若昀的演艺事务,张若昀从未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作为作为演艺代理机构。而华策影视此前则向媒体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