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宽频保证?NCC:应先落实「上网是基本人权」
台湾宽频上网的速度过慢时常引起民怨,继日前行政院长陈冲等人指出行动上网是基本人权后,行政院政务院长张善政也说,网路业者应该提出最低频宽保证,但NCC副主委陈正仓则表示,应该要先将「上网是基本人权」落实,再来讨论保证频宽的问题。
张善政在29日于立法院提出应该加强频宽基础建设,并要求业者得提供最低频宽保证,以保障消费者得的权益;但陈正仓表示,应该先落实「上网是基本人权」才能要求业者保证频宽,而且太多人在同时间上网、各电脑的速度不同等会影响频宽的因素,都该列入考量。
对于台湾宽频网路龟速收费却高的问题,陈正仓认为除了要求业者改善外,依上网速率付费、调整上网「吃到饱」的费率等,都是可以思考的方向;他说「吃到饱」费率要是现在取消的确会有难度,所以已经先请业者检讨订价的合理性。
另外,NCC也将委由公正机构测试实际的上网速率,以免业者及消费者各有各的说法。陈正仓说,预计今年下半年就会在全台湾进行大规模的网路测速,近期则会先针对五都的行动上网进行小规模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