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税款216万 工程行老板否认是负责人遭管收

一家基隆的工程公司自2019年起积欠了包括税款、罚单等,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日前约谈该公司实质负责人,并向地方法院声请管收获准。(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提供/张志康基隆传真)

一家基隆的工程公司自2019年起积欠了包括税款、罚单等,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日前约谈该公司实质负责人,并向地方法院声请管收获准。(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提供/张志康基隆传真)

基隆市有一家工程公司自2019年起,陆续欠缴营利事业所得税、交通罚锾、健保费等共计762件,累积新台币216万余元。行政执行置宜兰分署经调查约谈实际负责人陈男,认为陈男不愿履行清偿,日前向宜兰地方法院声请管收获准。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表示,基隆这家工程公司自2019年起积欠包括北区国税局信义稽征所、基隆市税务局、健保署台北业务组、基隆监理站、台北市停管处、新北市交通局及高公局北区养护工程分局等机关多种款项,包括了营利事业所得税、健保费、罚锾、汽机车燃料费等,移送强制执行,移送共762件,累积216万余元。

宜兰分署进一步调查,该公司的银行帐户资金进入频繁,且该公司汇款至陈男个人帐户的金额高达545万余元。经宜兰分署向国税局调阅资料,发现公司资产净值足以清偿积欠的款项。为此,宜兰分署23日通知陈男说明相关资金流向并提出清偿方案。

不过陈男在说明时,否认他是该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同时对相关资金流向亦无法提出合理说明,也同时拒绝欠款提出可行之清偿方案。

行政执行官在23日讯问后,认为陈男符合管收之要件,且有管收之必要性,当场将陈男留置,并向台湾宜兰地方法院声请管收。

经宜兰地院的法官审理后,法官认定陈男为该工程公司实际负责人,且符合「显有履行义务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应供强制执行之财产有隐匿或处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裁定准予管收。

宜兰分署呼吁公司负责人应诚实缴纳各项公法上债务,切勿心存侥幸、置之不理,甚至将财产移转予他人名下,刻意规避执行,否则执行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彰显公权力及确保国家之债权,俾维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