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带职坐牢」 民众党提案修法:立委服刑应解职

▲委傅崐萁炒股案判刑2年10月定谳。(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立委傅崐萁因炒股案缠讼20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三审去年判2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需入狱服刑;但因傅未被宣告褫夺公权,等同将以立委身分坐牢。对此,台湾民众表态应进行修法,让立法委员比照《地方制度法》,只要发生「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决确定」等情况,就必需立即解职、另行补选。

「炒股被关,竟然还能在牢里继续当立委,这不是一个正常的国家。」民众党指出,傅崐萁委员因涉及内线交易,14日被判刑确定违反证交法,即将入监服刑。但由于未被判褫夺公权,让傅崐萁竟然可以带职入狱、薪水照领,也不用办理补选。

民众党认为,立法委员必须传达民众的声音,关在牢内无法善尽职责,等同让地方区域选民意见噤声;知法犯法却还手握立法与监督职权,等同「让犯人有权质询矫正署」。此外,最让人民错乱的,就是坐牢期间还能照领人民的纳税钱。这种制度,只会破坏人民对国家的信任

民众党强调,让制度变的可信,就是我们高举的国家治理。台湾民众党团将提出修法,让立法委员比照《地方制度法》,只要发生「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决确定」等情况,必需立即解职、另行补选。中央民代要以最严格的标准自律,如果不能仰赖自律,我们就要让法治变的可信。

党团总召赖香伶也表示,由于县市长、县市议员乡镇市长等地方民意代表遭判刑确定后,地方制度法第79条就要求必需解职、依法补选,但立委却可以带职入狱、不需补选,这是必需正面处理的问题

香伶举例,依目前法律,立委遭判刑但没有宣告褫夺公权时,依然能保有立委的身分,立委服刑时甚至还能行使书面质询、资料调阅、提出议案、召开协调会等职权,「立委服刑时是矫正署收容人,却可质询矫正署的相关议题?这样的监督者、被监督者的角色错乱,应该立即改正」。

此外,台湾立委为单一选区单人制,唯一代表该选区的立委入监服刑,立委势必无法进行口头质询、议案表决,使该选区的选民民意在国会没有代表,更是对民主制度的妨害,不利于该选区民众的权益

赖香伶说,不论是中央或地方民代标准都应该一致,一旦立委被判刑确定,立委就应比照地方民代解除职务、重新改选,才符合民主制度的基本精神。民众党团将提出修法,让立法委员比照地方制度法,只要发生「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决确定」等情况,必须立即解职、另行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