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又传触摸海龟 这回是小孩未满12岁无法管…网友气炸了
屏东县小琉球美水洞海域,今(18)日下午两点半,又有下水民众触摸海龟,整个过程被目睹民众拍了下来,PO上网,由于触摸的泳客未满12岁,海巡人员无法函送地检署侦办,只能依法「予以劝导、制止,并通知父母、监护人或就读学校老师实施教育辅导」,消息传开,引来网友一片挞伐。
▲屏东县小琉球美人洞海域再传潜水客触摸龟事件,这回是小孩子触摸,引来网友热议 。(图/取自小琉球联盟)
有网友主张「驱逐出岛」;有网友说,「成人带孩童亲近自然应先了解当地生态保护办法,并教育孩童,保育生态人人有责,别当不负责任的大人」。多数网友说,「未满18岁罚家长」。有人说,「那位爸爸有看到自己小孩摸,没制止,应该要受罚」。
将照片PO上网的网友说,「我想问问台湾的法律只能去约束有行为思考能力的成年人,那即使无法去约束小朋友也应该对其监护人做适当的处罚吧?」
他说,这次是这两个月发生第二件未成年人的案件,结果从相关单位得到的答复,已经确定是完全不会有任何处分,只因主角是小孩;今天这个消息被很多教练知道后,大家都无法置信,也没有办法去接受,因为大家都茫然了,如果连检举这个途径都不能有效的制止恶意的人对保育类动物的骚扰,那大家以后要选择漠视吗?平时的海洋环境维护,在台湾的法律面前已经变成是一种笑话了,内心真的有深深的一种无力感浮出。
海巡人员表示,由于主角是11岁小孩,「12岁以下儿童摸海龟」自2020年6月19日起已不适用「少年事件处理法」函送少年法庭审理;于「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未修订前,类案行为依「儿童及少年偏差行为预防及辅导办法」第六条规定:「予以劝导、制止,并通知父母、监护人或就读学校老师实施教育辅导」。只能依该法令规定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