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案 美女检察官列7大缺失
司法官训练所53期的王珮儒精通多国语言,并取得纽约州律师资格,连夜搜集资料并翻译,并于今晚记者会上亲自说明,兆丰银纽约分行被DFS认定的7大内控缺失。(萧博文摄)
台北地检署侦办兆丰银案,派出具有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的美女检察官王珮儒,连夜翻译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署(DFS)的协商命令与新闻稿,作为办案依据。(郭吉铨摄)
台北地检署侦办兆丰银案,罕见跨组动用五名检察官合力办案,甚至派出具有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的美女检察官王珮儒,连夜翻译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署(DFS)的协商命令与新闻稿,作为办案依据。
北检襄阅主任检察官张介钦表示,截至目前本案是否有不法行为尚待调查。检察官为确保后续顺利侦查,今命兆丰前董事长蔡友才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司法官训练所53期的王珮儒精通多国语言,并取得纽约州律师资格。王珮儒连夜搜集资料并翻译,并于今晚记者会上亲自说明,兆丰银纽约分行被DFS认定的7大内控缺失。
王珮儒今表示,7大内控缺失包括:
一、商业营运人员兼任法令遵循人员,存在责任冲突。
二、银行法及反洗钱法之法令遵循人员,均欠缺适当训练。
三、纽约分行的交易监控系统与政策,未能定期审查监控过滤标准,无法为关键字选择提供有效程序及正当姓。
四、部分文件并未能自中文翻译为英文,以受交易监控程序的监督。
五、纽约分行对于可疑活动警示及案件管理系统存有不适切的政策及程序。
六、纽约分行内部有关BSA/AML政策及程序欠缺一致性及统一目标。
七、纽约分行于代理银行于分行之活动,未能决定总行之外国子公司现处于适切的反洗钱法令遵循及控制状态、确保纽约分行理解,其处于外国司法权下营运之国外代理银行客户在洗钱防制领域的有效性、追踪那些不符合外国子公司客户政策档案之帐户活动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