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分行散漫 总行也在混 兆丰内控7大缺失
北检派出具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的美女检察官王珮儒,连夜翻译DFS的协商命令与新闻稿,作为办案依据。(郭吉铨摄)
北检公布美DFS对兆丰银纽约分行提出的7大内控疏失
为取得美国纽约州金融管理局(DFS)对兆丰银行纽约分行开罚的第一手关键理由,台北地检署指派具纽约州律师资格的检察官王珮儒连夜搜集资料、翻译并研析判读,认为DFS以内控缺失、台湾总行欠缺谨慎监督等6大理由开罚,DFS更进一步列出纽约分行有法令遵循人员欠缺适当训练等7大内控缺失。
王珮儒前晚奉命协助调查,随即从DFS及相关国际网站搜集与本案有关资讯,加以研析判读,包括DFS在2016年8月19日新闻稿及协商命令,昨亲自对外说明。
王珮儒表示,DFS于今年8月19日的协商命令中,罗列对兆丰银纽约分行开罚的六大基础事实,包括内控缺失、未能有效解释纽约分行与兆丰银巴拿马分行的可疑交易、未能实施适切的实地查核、不适切的风险评估政策及程序、台湾总行欠缺谨慎监督、纽约分行针对DFS审查报告提出令人不安及轻视的回应等。
法遵人员欠缺适当训练
在内控疏失方面,DFS进一步举出7大疏失,包括商业营运人员兼任法令遵循人员存在责任冲突、银行法及反洗钱法之法令遵循人员均欠缺适当训练、纽约分行交易监控系统与政策未能定期审查监控过滤标准,无法为关键字选择提供有效程序及正当性。
内控疏失还包括,部分文件未能自中文翻译为英文以受交易监控程序的监督、纽约分行对于可疑活动警示及案件管理系统存有不适切的政策及程序、纽约分行内部有关BSA/AML(BankSecrecyAct/Anti-Money-Laundering银行保密法与洗钱防制)政策及程序欠缺一致性及统一目标、纽约分行于代理银行于分行之活动,未能追踪不符合外国子公司客户政策档案之帐户活动与交易等。
高检署前天召开协调会,决定由北检就兆丰案展开调查,北检除立即分案,并罕见地打破建制,跨组召集2名主任检察官、3名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以「母鸡带小鸡」模式共同侦办。成员包括检肃黑金专组主任检察官陈佳秀、具财经专长的主任检察官周士榆、驻金管会检察官陈宗豪、检察官杨展庚与王珮儒。
其中,31岁王珮儒,具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纽约大学法律硕士双学位,取得纽约州律师执照后返台,司法官训练所53期结业,目前为北检妇幼专组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