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骚女大生 检察官遭弹劾

陈立儒遭监察院弹劾,北检表示尊重,并将他移送「检察官评鉴委员会」审议,检评会认为,陈行为不检,伤害检察官职位荣誉及尊严,重创检察官及检察机关形象,情节重大,请求评鉴成立,报由法务部移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

陈立儒说,当日他因加班,下班后赶着回家哄小孩,与女大生发生事故后,两人争执要不要报警及赔偿就花了20多分钟,他情急之下情绪冲动,以生气口吻对她说了那些不当字句,并非真的要骚扰对方。若真的有意骚扰,对方就不会说要写和解书,也不会与他互留联络电话,女方后来也撤案,他真的不好意思让她误会,他请家人向她致歉,因此北市社会局没有成案、裁罚,尊重监委弹劾,只能面对。

监院指出,陈男身为司法人员,发生行车纠纷时,未循报警等正当管道处理,反而向对方表示「所以我没有要跟你要钱,你跟我做爱就好…要不要?」、「对…所以我没有要跟你拿钱,你跟我做爱。」、「对对对…所以我的意思是说,你如果愿意跟我做爱,你就不用给我钱…」等语。

监院称,陈男在后续调查时,坦承当日确有情绪性发言,违反检察官伦理规范,双方虽经北市府调解成立,但陈身为检察官,遭逢行车纠纷时,未能谨言慎行、妥适处理,反而以显含有性或性意涵的言语骚扰,导致申诉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实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