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以下可否领身故保险金 学者意见分歧保险局很头痛

普悠玛翻车事故,再掀起15岁以下孩童可否领身故争议。(图/记者游芳男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普悠玛事故再掀起15岁以下孩童能否领身故保险金的争议,立委要求金管会1个月内研议是否修正保险法保险局今天(15日)指出,目前学者意见分歧,分成3种不同意见,包括列举特定事故、限制死亡保险金额,也有学者建议维持现行不修法。也因为学者意见不同,让保险局头痛,仍尽力希望能在农历年前赶出研议结果送立法院。

根据现行《保险法》107条规定,被保险人未满15岁前死亡不能领取人寿保险的身故保险金,保险人只能加计利息退还所缴保险费,或返还投资型保险专设帐户价值

普悠玛号翻车事故,罹难者中有5名15岁以下罹难者,就因为受限于上述保险法规定,自身投保旅平险意外险等,都不能领取身故保险金,再次引起民众关注,立委更要求保险局必须在1个月内研议是否修法。

保险局副局长王丽惠指出,目前学者意见分歧,有些学者认为可列举特定事故,有些学者认为要限制死亡保险金额,有些学者则认为维持现状不要修法。

保险局也参考国外的规定,却也发现国外没有一致性规范。像韩国法国一律禁止领身故保险金,法国是禁止12岁以下领身故金,韩国是禁止15岁以下领身故金。

另有部分国家是限制给付,像是德国限定在8000欧元以下(约28万新台币);日本是1000万日圆以下(约280万新台币);大陆是不满10岁限多张保单总和给付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10岁以上但不满18岁是50万人民币限额美国各州不同,以纽约州来说,4.5岁以下保额不得超过要保人的保额25%,4.5岁到14.5岁保额不得超过要保人的保额50%,但两者都限额在5万美元以下。

随着1个月期限将至,王丽惠强调,目前保险局正在审慎研议中,希望能赶在农历年前将初步的研议结果送到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