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被「无故拒保」寿险、医疗险 保险业小心最高挨罚1200万

外传身心障碍者不能投保医疗险意外险寿险金管会对此澄清,保险业者不得无故拒保。(图/取自Pixabay)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近期传出身障朋友除了全民健保外,不能保医疗险、意外险及寿险,金管会对此提出3点澄清,按照规定,保险业对身心障碍者投保,不得有不公平对待,也不得无故拒绝受理,若有保险业者违反相关规定,可依法开罚60万至1200万元罚锾。

金管会提出3点澄清,首先是我国保险业历年来均有承保身心障碍者,承保险种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及年金保险在内,因此台湾身障朋友除了全民健保外,不能投保医疗险、意外险及寿险,并非事实

根据保险局统计,截至2019年3月底,有效契约总计近20万件。金管会指出,自2009年7月开办理微型保险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累计承保身心障碍者达8.6万人。

再者是,按照保险业招揽及核保理赔办法第7条规定,保险业对于身心障 碍者投保不得有不公平对待,其招揽及核保作业也不得无故拒绝受理。金管会表示,若保险业者有未依规定办理者,将依保险法相关法令开罚60万至1200万元罚锾。

另外,金管会已督导产、寿险公会订定保险业金融友善服务准则,要求业者对于不同障别身障朋友提供适当友善服务措施,像是线上预约服务,专人提供服务等,以利身障朋友投保。

最后是,金管会未来将持续督促保险业者提供身障朋友更友善的保险服务,及将保险业对上开规定的落实情形,列入金管会每年对保险业公平待客原则评比的评核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