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拒保身障者!金管会已开出420万罚金 7寿险受罚
▲已7家寿险因对身障者不公挨吞罚单。(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自去年12月至今年,短短两个月,金管会已针对身心障碍者遭不公平对待,对新光产、明台产、远雄人寿、台银人寿、合库人寿、第一产险、台湾人寿等7家寿险公司,开出约420万元罚锾。
金管会去年12月曾公布,近5年保险业对身心障碍者不公平待遇案件达5起,受罚对象分别是新光产险、明台产险、远雄人寿、台银人寿及合库人寿,各开出新台币60万元罚单,累计300万元罚锾。
今年1月,第一产险也因对身心障碍者不公挨吞60万罚单;第一产险违规事由分别是,第一,对身心障碍者投保有额度限制;第二,电脑化作业内控与办理客户申诉有疏失;第三,医疗康健险修正不保证续保条款;第四,透过保经代送交客户却没有确实清点及签收。
才过两天,又有一家寿险公司因对身障人士有不公平的待遇挨罚,金管会昨日核处中国信托金控(2891)旗下台湾人寿180元罚金,其中,光是拒保身障者,就吃了60万罚单。
依保险业招揽及核保理赔办法相关规定,金管会已强调,保险业不得仅因被保险人为身心障碍者而有不公平待遇,若仅因申请人身心障碍身份,予以不当加费或拒保,将依法处以罚锾或纠正,可处60万元至1200万元。
身心障碍者若遭遇保险公司仅以「身心障碍」为理由拒绝投保申请,或遭保险业务员拒绝受理、拒绝协助送件或劝退,可透过金管会、产寿险公会及各保险公司申诉管道,提出申诉,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