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小心啦! 歧视没「身障证明」者 可开罚150万元

劳工示意图。(图/记者一中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先前曾有身心障碍者因为未领有「身障证明」,向劳动部申诉未果。根据劳动部公布新函释,认为依照《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条件,应该以实际状况判定「身障」,不再以身障证明为主,雇主若涉及歧视身障求职者依法可开罚30至150万元。

劳动部解说,过去判定多以「身障证明」为主,但是曾发生有些人因轻微身障没有申请,却遭到雇主减薪、降职等就业歧视,因此依照《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精神,将以身体实际状况为主,就算没有「身障证明」,仍然可视情况违法雇主开罚,估计约有200万名身障可因此受惠。

目前此函释已发给全国各县市政府,若是雇主因为劳工外观肢体障碍或精神原因而拒用,可能因此触法,求职者可附上证据提出申诉,将由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依照实际状况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