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15岁以下死亡理赔 学界主张关键在核保非年龄
▲普悠玛翻覆事故空拍照,其中5名卑南国中受害学童父母质疑孩子保险竟无死亡理赔金。(图/记者徐文彬摄)
15岁以下是否应设有死亡身故保险金?已成为保险圈、法界、学术界及立法院讨论的议题。政治大学保险系主任彭金隆强调,任何事皆会有多元化立场观点,他认为基本上这是一个「专业核保」的问题,不仅是年龄的问题。
政治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兼系主任彭金隆表示,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看法,如果这么有共识,《保险法》就不会改这么多次了。
而当各界关心生命大乎金钱、担忧诈领保险金的道德风险时,而主张不宜开放15岁以下孩童身故可领有商业保险死亡理赔,可能也就会像担忧保户买好多张实支实付医疗险,涉及多领保险金的道德风险相同。
彭金隆认为这两案若仅是以道德风险来考量的话,其实会牵涉到法律的过度干预,可以回归到保险本质「核保」的这一个层面。
基本上这两案基本上都是一个「核保」的问题,不是年龄的问题,所以道德风险的考量来说,其实发生成人被谋害案的案子更多,那成年人投保寿险是否也有问题?像这次普悠玛事件来看,这类完全没有道德风险顾虑的案子,也完全没有死亡给付,显然不合理。
但对于未成年人投保金额完全不设限,要说完全合理也很难。用年龄一刀切,就会有这些问题。
因此关键是保险公司有没有真正认真地进行风险筛选与核保,理论上保险公司销售任何一张保单都会审核承保的资格与要被保人动机等。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评议委员、政大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兼系主任彭金隆。(图/记者李蕙璇摄)
譬如说,一旦保险公司认为保户涉及投保重复过多且投保保额与财务状况不符时,在短时间内没有特别理由,陆续买很多张保单,保险公司可能就会注意到民众投保的动机而更进而确认是否同意让民众投保。
彭金隆强调,同样的目前任何一张保单的要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关系,多是父母、子女与配偶等,如果涉及到刑案的加害人与被害人关系,不管是15岁以下或是15岁以上,加害人皆不得领取被害人死亡的保险金。
未成年保单到底可不可以存在,不是年龄问题,而是核保专业问题,保险公司决定承保与否?以及承保多少?应该看的是潜在风险而不是单看年龄,因为身为专业保险公司,不能因为你成年就不顾道德风险而随便承保,当然也不能因为你未成年就全部假设有问题而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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