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用时方恨少 豁免保费失灵? 新式双重机制加大保障

▲尽管保险豁免机制多是用于发生重大故事时,还是可以提前规划,递补可能的风险。(图/资料照片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有些民众可能在遇到突发事故受伤而未达到理赔标准,甚至影响无力再缴保费时,会感到买的保险原来不一定通通都能理赔。元大人寿提醒可以在投保时注意是否有附加「双重豁免」免缴保费的机制,加强保障。

元大人寿商品精算部副总经理张铭修表示,保户通常在投保选择豁免保险费附约时,「要保人」(即负责缴交保费者)可以多加留意这张保单,是否可以让你在发生保险事故,启动豁免保费(即免缴保费)的机制。

通常这类附约保险的特色,除了可以提供第1~8级失能或意外重大烧烫伤,即可豁免主约及其他附约未来各期的应缴保费,到主约缴费期满为止。

如果要保人、被保险人非属同一人的话,也可以透过附加「豁免保险费附约」,提供前述所说的豁免条件外,还会再提供身故豁免保险费。

张铭修还说,过往旧式豁免附约往往有所限制,如果主约已经内含豁免,便不可以再附加豁免附约,也就无法达到双重豁免的机制。

而现在新式的主约保险内,若是有含豁免保费的话,很多保单已经开放还是可以再附加豁免保险,提供多样化豁免条件。

也就是说,即使主约已提供被保险人豁免保费,还可以再附加豁免保费附约,借此可以补强要保人的保障范围

张铭修并提醒,民众若是要选择重复豁免保费附约,可以再看看这张保单的设计是否有提供「立即贴现给付」的功能

譬如说,男性40岁投保一张利率变动增额终身寿险20年期,并附加豁免保险费附约。

倘若第5保单年度内发生第8级失能,启动豁免机制,保险公司除了依利率变动型增额终身寿险提供未来15期应缴保费全数豁免之外,保户无须再缴费。

而保单仍继续增值,保险公司更会依豁免保险费附约,提供重复豁免保费的部分贴现,一次给付保险金给要保人,让保户可及时支应医疗及后续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