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开车酿3死悲剧!15岁少年恐背刑责 专家:赔偿和解是关键

▲15岁曾姓少年17日晚间涉偷开外公的轿车上路,却冲进臭豆腐店面造成3死2伤悲剧。(图/记者黄彦杰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北市15岁曾姓少年昨(17日)晚涉偷开外公的轿车,高速撞进内湖区东湖市场1家臭豆腐店,造成3死2伤,更被起底他先前在IG自曝无照飙车等三宝行径,曾姓少已被送往士林地院少年法庭。法界人士表示,依《少年事件处理法》规定,曾少若被认定过失犯罪且情节未达重大程度,可能不必移送刑事程序起诉与审判,但前提是要做好赔偿和解事宜。

12岁以上未满18岁少年涉犯刑案,须先依《少事法》调查程序处理,有别于成年犯迳依《刑法》等法律进入侦审流程,目的是让未成年人有容错空间,着重以辅导等缓和手段促使认错、改过而防止再犯,除非涉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徒刑重罪,或犯罪情节重大,品性、性格与经历等情状被认为应受刑事处分,否则不轻易对少年犯动用刑罚。

▲涉逞强无照开车而酿死3死2伤悲剧的15岁曾姓少年,18日被移送士林地院少年法庭处理。(图/记者邱中岳翻摄,下同)

法界人士指出,例如去年(2023年)新北市国三男学生在校内遭同学割颈身亡,涉嫌行凶的15岁「干哥」与惹起事端的15岁「干妹」,就因故意犯罪、符合前述应受刑事处分条件,被少年法庭法官依《少事法》第27条移送检方侦办起诉,再送回少年法庭审理,两人日前也依杀人罪各判处9年与8年徒刑,还可上诉高院二审。

本案曾姓少年闯祸后,警方初步调查排除酒驾与毒驾情形,研判他「假会」开车而过失肇事成分较高,所涉过失致死罪法定刑为5年以下徒刑,即使无照驾驶加重其刑至1/2,仍不算重罪,若经法官与「少年调查官」查明他无非行劣迹,评估品格、身心与家庭情形等必要事项,也未达须受刑罚程度,法官可裁定不付审理,改以「保护处分」矫正。

▲15岁曾姓少年涉偷开外公轿车上路酿成3死2伤悲剧,死者家属18日重回事发地招魂。(图/记者黄彦杰翻摄)

《少事法》所定「保护处分」种类,包括由法官执行训诫搭配假日生活辅导、「少年保护官」执行保护管束搭配劳动服务、安置辅导于适当机构照顾等,或送进少年矫正机关接受感化教育,还可一并接受禁戒、治疗等附属处分,并履行向被害人道歉、写悔过书及赔偿责任。

但本案造成3条人命枉死、还有2人烫伤,备受大社会关注,法界人士指出,若仅给曾姓少年「保护处分」,恐难令大众信服,少年法庭法官可能会以《少事法》第27条的「犯罪情节重大」为由,裁定移送检方侦办起诉,从少年保护事件升级成少年刑事案件。

法界人士指出,少年涉犯刑案被移送少年法庭调查阶段,只有「责付」给法定代理人或适当机构照顾辅导,以及「收容」于少年观护所这2种选项,一旦少年法庭法官考量曾姓少年有应受刑罚情形,或客观状况不适合责付家长,就会裁定收容。

不过《少事法》规定,检方对于少年涉犯最重本刑5年以下徒刑之罪,法官对于少年涉犯最重本刑10年以下徒刑之罪,若认为较适合保护处分,可给少年不起诉或免除其刑,判刑3年以下也有机会缓刑。

法界人士指出,曾姓少年后续会受到何种处分,重点之一是能否妥善处理赔偿和解事宜,曾父以法定代理人身分,对未成年儿子铸下的大错有连带赔偿责任,而曾少外公即使真被外孙偷开车而无刑责,可能也少不了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