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有福了!养2名未满3岁小孩 两人可同时请育婴假
▲劳动部放宽,只要同时扶养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不但可以同时请育婴假,也能一起请领育婴津贴。(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劳动部去年放宽育婴留职停薪津贴规定,父母同时扶养2名以上未满3岁的子女可同时请领育婴津贴,不过仅育有「双胞胎」以上才能申请育婴假,造成父母请育婴假遭雇主拒绝,同时也领不到育婴津贴,不过劳动部今(21)日透过函释放宽,父母只要扶养2名以上未满3岁的子女,同时可请育婴假,即日起生效。
劳工在请领育婴津贴前,得先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根据《就业保险法》规定,父母不能同时请领育婴津贴,考量若同时扶养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或双胞胎、多胞胎的夫妻,单独留一个人在家中恐难以扛起照顾责任,因此去年劳动部放宽,父母同时育有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可同时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不过,依据《性别工作平等法》第22条中的「正当理由」,育有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劳工,就算配偶没有就业,雇主仍应准许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换句话说,在「生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前提下,父母才能同时请育婴假,「同时抚育2名未满3岁子女」并未列在正当理由中,引发外界质疑「看得到吃不到」。
劳动部今天透过函释放宽,抚育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的受雇者,配偶即使未就业,但考量育儿父母恐无法单独兼顾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的照顾责任,为鼓励父母参与养育幼儿成长的过程,且有亲自照顾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的需求,依照规定向雇主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时,符合《性别工作平等法》第22条但书的「正当理由」。换言之,扶养2名未满3岁的子女,父母可同时请育婴假。
根据劳保局统计,以2018年为例,就业保险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初次核付8万1333件,核发金额达85亿6324万75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