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放宽 抚育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父母可请育婴假
过去父母双方要请育婴假必须是双胞胎或多胞胎,不过劳动部今天发布函释,只要抚育2名以上未满3岁的子女,父母就可以同时请育婴假。
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6条规定,受雇劳工任职满6个月后,在子女满3岁前,可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期间不得超过2年;同时抚育子女2人以上者,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应合并计算,最长以最幼子女受抚育2年为限。而育婴津贴的给付资格规定,申请者需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办理育婴留职停薪,才可以申请给付。
劳动部去年就放宽请领育婴津贴给付资格,让同时抚育2名未满3岁子女的父母,双方都可以请领育婴津贴。
但在育婴假的部分,劳动部仅放宽生双胞胎或多胞胎的父母,可同时请育婴假,让许多父母还是只能1人请育婴假,且请领1份育婴津贴,引发民众抱怨。
因此,劳动部今天发出函释放宽,只要同时抚育2名以上未满3岁的子女,父母就可同时请育婴假,让双方都能请领育婴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