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假改按日申请 劳动部5月起试办

劳动部近日订定「弹性育婴留职停薪试办原则」,邀请公私部门把育婴留职停薪改成按「日」申请。(本报资料照片)

托育政策催生联盟等相关团体长期倡议应把育婴留职停薪修改成「亲职假」,让员工可以按日或小时申请,增加劳工使用意愿,劳动部近日订定「弹性育婴留职停薪试办原则」,邀请公私部门把育婴留职停薪改成按「日」申请,并可申请8成投保薪资的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劳动部及所属单位也将成为首批试办单位。

据劳动部调查,各事业单位会同意放宽以「日」或「小时」弹性使用育婴留职停薪,约有5成事业单位赞同。劳工部分比例则更高,无论男性或女性均有76.9%以上认为应放宽以「日」或「小时」弹性使用育婴留职停薪。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近日已把该原则发放给公私部门,待回报有意愿参与的厂商后再召开说明会,而由于该政策为实验性质,为利于后续推动,劳动部及其所属单位包括发展署、劳保局、职安署等也都会参与试办计划,并规画从5月1日试办至12月31日。

黄维琛提及,由于目前育婴留职停薪津贴规定未领满1个月应发放1个月津贴,未来如果切割成1个月内对其他劳工不尽公平,劳动部劳动保险司司长陈美女说,已研拟修法,将同步配合修正相关法令、改成按比例发给,将于5月1日前完成修正。

托育政策催生联盟发人黄乔铃表示,该试办方案并未涉修法,只能让育有3岁以前子女的受雇劳工试用,仍是有限度的弹性。

妇女新知秘书长覃玉蓉则认为,试办原则还要求雇主提供如试办计划书等不必要负担,更未提到会提供事业单位如津贴及薪资计算等协助。黄乔铃也提醒,劳动部也应提出配套措施如加速发放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并简化加保退保机制等便捷措施,提高雇主申请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