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盟吁增弹性育婴假 劳动部:将搜集意见
生育率创新低,托盟呼吁,速推弹性育婴假修法。图为北市府举办妇女节系列活动。(张芷瑜摄)
我国去年出生人口再创新低、仅剩13.9万名新生儿,托育政策催生联盟昨天呼吁,应尽速推动可按日或小时申请的「亲职假」(弹性育婴假)修法,并放宽至子女8岁前皆可申请,以实践职场和家庭内的性别平等。
立委林淑芬、吴玉琴、洪申翰、范云等人与托盟合作提案的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新增「受雇者任职满6个月后,于每一子女满8岁前,得申请亲职假,期间至子女满8岁止」,请假时间与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合并计算,最长不得逾二年(即730日)。
托育政策催生联盟召集人刘毓秀表示,在已开发国家中,女性就业率与生育率呈正相关,因此支持女性就业才能提高生育率。
妇女新知法律部主任戴靖芸指出,2002年性别工作平等法新增育婴留职停薪,2009年在就业保险法中增加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后,至今已经16年育婴留职停薪就未有进一步改革,呼吁尽快修法增加弹性育婴假。
托育政策催生联盟发言人黄乔铃则指出,企业应揭露「支持女性就业与支持员工育儿」相关作为,台湾永续发展指标(SDGs)也要纳入「女性劳动力」项目,至于弹性育婴假部分,劳动部调查指出,有近8成劳工支持、也有近5成企业同意新增弹性育婴假制度,弹性育婴假时间与现行育婴留职停薪相同、最长为2年的时间,不会增加额外雇主负担,劳动部应尽速提出草案,支持育儿家庭。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回应表示,依该草案规画的「亲职假」雇主不得拒绝,有中小企业主认为若此法一过,会使人力短缺的中小企业人力调度更为困难,若亲职假要有津贴,还涉及财源等问题,会适时搜集各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