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育婴假限制多挨批 劳长挺流产假全部有薪
劳动部近日提出「弹性育婴留职停薪试办原则」,多名立委表示试办原则过于保守,要求劳动部提出具体诱因与鼓励措施。图为孕妇做超音波检查。(本报资料照片)
托育政策催生联盟等民间团体呼吁把育婴留职停薪修正成「亲职假」,让家长在孩子8岁前可按「日」或「小时」申请,劳动部近日提出「弹性育婴留职停薪试办原则」,但多名民进党立委不埋单,20日在委员会质询时指出,试办原则过于保守,临时提案要求劳动部应提出具体诱因与鼓励措施。
「不应把试金石变成绊脚石」,立委林淑芬忧心,因办理门槛过高,届时劳动部恐怕会以雇主无意愿因而不愿办理,也不用研议后续修法;立委吴沛忆表示,试办原则要求雇主应提出申请,但如果雇主不提出、劳工就不享有权利,那就不需要劳动部了。
立委洪申翰说,可以接受先求有再求好,但为何要雇主提试办计划?反而只是制造雇主成本及门槛;立委范云也说,试办原则未提供企业诱因,也未简化相关行政程序,企业为何要尝试新制度?且试办计划缺乏弹性,目前只规画以5到7天为最小单位,还让企业选择只给哪些部门或员工、甚至可以中途喊卡,与民间长期诉求的以天或小时为单位有巨大落差。
对此,民进党立委提出临时提案,要求劳动部研议简化育婴留停津贴申请流程,提出具体诱因与鼓励措施;弹性放宽试办计划限制,提出事前宣导、事后检讨具体规画,并邀请关注托育、照顾议题的民团讨论咨询。劳动部部长许铭春备询时也允诺,将针对不周全的部分予以检讨改进。
此外,林淑芬也说,针对现行3个月以下的流产假雇主可不给薪,甚至劳工要请伤病假,要求劳动部应检讨现行措施。「我们支持」,许铭春说,依试算若增加3个月以下流产假有薪,每年约会增加1亿8000万元支出,「朝公共化财源比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