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试办弹性育婴假 可请单日假

劳动部规画5月起试办「弹性育婴留职停薪」,劳动部长许铭春(左)8日到立法院报告。(邓博仁摄)

为营造更友善的职场育儿环境,劳动部规画5月起试办「弹性育婴留职停薪」,鼓励企业开放劳工申请最低5日或单日的育婴留职停薪,但立委建议请假从「单日」改到「小时」,并将年龄限制从3岁上修到8岁。劳动部长许铭春则表示,因近来收到不少需要时间调整,也要增加更多诱因等意见,「弹性育婴留职停薪」可能延后1个月,最慢6月1日实施。

劳动部8日到立法院社福环卫委员会针对「安心生养!试办弹性育婴假及如何提高男性育婴留停比例」进行专题报告。现行劳工只要任职满6个月、且子女为3岁以下,可申请最少30日育婴留职停薪(育婴假)。

许铭春表示,对受雇者申请育婴留停的请假天数门槛,民间仍期盼更有弹性,劳动部因此在3月订定「弹性育婴留职停薪试办原则」,邀请有意愿事业单位规画不少于5日的育婴留停,试办单位如愿意订定更短日数的方案,例如以「单日」计,更欢迎。

劳动部透过3个诱因提升企业参与意愿,包含雇主在试办期间,可免缴纳受雇者保险费,且可透过定期契约进用替代人力;网实通路将优先提供雇主媒合短期人力的服务;试办成果可纳入友善职场评选。

根据劳动部统计,截至4月1日为止,已有63家企业单位表达愿意试办「弹性育婴留职停薪」,其中55家为私部门、8家公部门。

但民进党立委林月琴指出,不少民间团体都在倡议「亲职假」,建议劳动部将「亲职假」概念纳入,让试办弹性育婴假的年龄上限延伸到8岁。国民党立委王育敏也表示,既然是弹性育婴假,应给予家长最大弹性,而且不是只有3岁以下小孩才会生病,希望请假单位能开放到「小时」,并将年龄上限提高到8岁。

她还提到,现在公务人员可享有薪照顾假、幼儿照顾假,但一般劳工却都没有,呼吁试办育婴假应比照公务人员,让拥有12岁以下子女,实施「有薪家庭照顾假」。

许铭春回应,希望找出最适合台湾的方案,外界针对试办弹性育婴留停的意见,认为应有更多诱因、更好使用,也需要时间调整试办方式,原本5月1日上路,可能延后1个月实施。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黄维琛补充,仍希望能在5月1日开始试办,最晚上路时间则是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