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劳工分组上班却得请自假? 劳动部:不可以

国内疫情严峻、全国实施防疫警戒三级至5月28日。但有公司调整分组上班,竟要求在家待命劳工用自假或防疫照顾假来抵充,对此,劳动部表示,企业不可以指定劳工请防疫照顾假,而且在《劳动基准法》也明订,特别休假是由劳工排定、雇主不得片面强制规范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24日公布新增,全国持续实施三级防疫警戒,经济部长王美花也喊话,要制造业尽可能在这段时间安排半数人力在家上班,核心业务部份减少劳工出勤,可与劳工协商,并分流、分仓让人力做到最好的配置。

但有国际贸易公司、保险业等公司将劳工分成A、B 两组分组上班后,因为业务情况无法让劳工在家上班,因此要求没有轮到上班的劳工、必须要用防疫照顾假、特别休假、或是事假来抵充在家待命的时间。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指出,没有照顾需求、不符合请假的三种条件,就不能请防疫照顾假,而且在劳基法第38条第二项中也规定,特别休假是由劳工排定,雇主不能片面强制规范。他表示,因为雇主的分组安排,导致劳工的给付劳务不能,雇主未受领劳务的时间,仍应给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