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怨无薪假被校正回归 劳动部:不可以回溯

疫情升温后,不少企业开始分流上班。(图/报系资料照)

国内疫情严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将疫情警戒三级再延长至6月14日。有雇主决定调整人力调度,与劳工协商无薪假时,将时间点「回溯」至5月15日台北市升为三级的那一天。对此,劳动部澄清,劳工哪一天同意减班休息,就从哪一天开始,绝对没有「回溯」问题

北部一贸易公司劳工投诉,指挥中心11日全国升级为二级,公司就安排分组上班的事宜,一组人进公司、另一组人在家上班,以保留2分之1的人力,从15日、也就是台北市升为三级的那一天,公司就开始启动,运行至今。

他说,没想到在指挥中心25日宣布再延长的当天傍晚,就接到雇主通知要协商减班休息(又称无薪假),而且仔细一看相关文件,雇主得申请的起始点居然是从15日开始计算。询问公司之后,公司竟宣称人事认为这样以「5月15日至6月14日刚好一个月」这样比较容易计算,而且那时候大家已经居家办公,希望劳工共体时艰,不要计较这几天。气得劳工大骂:「家里还要有房贷跟车贷要缴,谁跟我共体时艰?」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雇主要实施减班休息,一定要与劳工协商同意,没有「回溯」的问题,什么时候取得劳工同意、就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雇主要实施减班休息,一定要与劳工协商同意,没有「回溯」的问题,什么时候取得劳工同意、就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黄维琛强调,绝对不是雇主单方片面宣告就可以实施,而是劳工也要同意,在协议没有达成之前的时间都不算减班休息的时间,这也代表没有回溯的问题。

雇主若评估发现有必要实施「减班休息」,依现行规定,应参考劳动部订定的「因应景气影响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应行注意事项」及「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协议书」,在减班休息期间,原约定按月计酬的全时劳工,每月给付的工资仍不得低于基本工资(现为2万4,000元),并确实通报事业单位所在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以便劳工行政主管机关进一步提供包括「充电再出发训练计划」及「安心就业计划」在内之各项协助措施,帮助劳雇双方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