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松绑物流业者工时 工会批血汗

工会批,国家的安稳不可建立剥削劳工上,借由松绑工时上限来达到提升产能运能的方式,看似不得已的「必要之恶」,然而在未有充分配套与监督机制下,稍有不慎便会让资方开后门,打着防疫大旗恣意剥削劳工。(台湾汽车货运仓储业产业工会提供)

因应新冠疫情本土大爆发,短期内居家民生物资大量需求的趋势劳动部日前表示,相关生产商雇主可适用《劳动基准法第32条第4项》及《第40条》特殊加班规定要求生产、运输业等劳工加班;台湾汽车货运暨仓储业产业工会今(24)日于劳动部前不满表示,国家不可打着防疫大旗恣意剥削劳工,稍有不慎便会让资方大开后门,也呼吁卫福部应将物流业劳工列入公费疫苗施打对象名单

台湾汽车货运暨仓储业产业工会表示,劳动部为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大众之防疫民生需求,本月19日已宣布本次疫情符合《劳动基准法32、40条》的「天灾事变突发事件条件,将松绑相关产业的工时上限,负责集运配送的货运仓储业也在其中。

然而身为物流业相关从业人员,愿意配合国家与社会动员,但国家的安稳不可建立剥削劳工上,借由松绑工时上限来达到提升产能运能的方式,看似不得已的「必要之恶」,然而在未有充分配套与监督机制下,稍有不慎便会让资方大开后门,打着防疫大旗恣意剥削劳工。

工会表示,疫情爆发后,物流业劳工成为维系日常生活的重要角色,但也造成物流业劳工大量增加密切接触风险高压过劳的工作环境恐使从业者免疫力下降,一但发生群聚感染,更将严重影响民生物资的配送任务,呼吁疾管署应将货运仓储物流相关从业人员列为公费疫苗的优先接种对象,一方面保护基层劳工的健康安全,也避免物流业从业人员成为社区散播的防疫破口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黄维琛表示,「劳基法第32条第4项」规定,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雇主若让劳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得将工作时间延长,但应于延长开始后24小时内通知工会或当地主管机关备查,期间加班应加倍给薪,并于事后7天内给予补假休息。

劳动部也已将运输仓储业纳入「高风险行业职场防疫专案计划」的重点对象,至于工会提出希望优先施打疫苗的诉求,将转请指挥中心参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