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松绑党工薪水 国民党仍批:以太上皇自居

▲不当党产委员会发言人施锦芳。(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国民党资金遭党产委员会冻结,面临发不出党工薪水窘境。不过,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18日下午通过部分条文修正案,党工的薪资资遣费退休金则被列为需经申请后的「许可事由」,产会经过委员会同意后,可以动用。党产会发言人施锦芳指出,国民党真要解决问题,应依法向本会申请许可要件

党产会日前决议,国民党的永丰银行帐户余款,只准存入、不准提领或汇出,引发国民党财务危机,连党工9月薪资也确定延发。国民党工甚至还组成「党工人权益自救会」前往党产会抗议,与警方爆发冲突

不党产会于18日第4次委员会议后,通过「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第9条第1项正当理由及许可要件办法」修正草案当中提到,考量个案情形,若有例外,需以推定不当取得财产支付之必要者,于合理范围内应经本会许可。「若各政党有财产被推定为不当取得之财产的疑虑以致于无法给付薪资,可以依照此办法向本会申请许可,但前提就是要来向本会申请许可。

施锦芳表示,希望国民党依照规定来申请,便可在合理的薪资架构下,兼顾劳工生存权利,进行审核。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诚挚地希望国民党,如果真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应该依据法令,向本会申请许可要件。她呼吁国民党先用合法政治献金支付薪水,而不是去动用被推定为不当取的的财产。

面对党工薪水问题态度软化,施锦芳强调,要清楚让国民党知道,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数次要求国民党要解决薪水问题,不是放任员工四处陈情,而是要由雇主(国民党)本人来面对这个议题,让整件事情明确化

然而,国民党则发声明指出,「依照党产会发言人施锦芳的说法,如果本党想要提出申请,必须先将现有资金全部发完才能提出;申请还必须要有「合理正当」理由,并检附相关财务资料、组织瘦身计划等,经过党产会个案认定,审酌是否有必要性后,才做出准驳决定。种种无理要求,党产会俨然是以政党太上皇自居。」

依据党产条例第九条第一项之例外条款规定,即使是已经被推定为不当党产者,只要是为了履行法定义务,仍然可以动支使用。而按台北市劳动局公文,劳动局认定依照劳动基准法第22条及第27条之规定及其解释,员工薪资应属本党之法定义务,台北市劳动局还因本党未能履行法定义务而要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