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中投股权支付9.8亿党工退休金 国民党告党产会判决出炉

国民党中央党部(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在2018年向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申请,以中央投资公司股利、欣裕台公司减资款及拍卖2家公司股权来支付680党工的退休金9亿8194万176元,党产会认为不符合规定决议驳回,国民党不服处分提起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8日判决驳回国民党的诉讼。可上诉。

本案是因党产会在2018年6月26日收到国民党申请动用其对中央投资公司之2015年度股利1亿3602万0216元、2016年度股利7亿364万2273元及欣裕台减资款11亿3966万2489元及拍卖这2家公司股权,以支付退休劳工汪大华等680员退休。

党产会审查后,认定国民党的申请不符合党产条例第9条第1项但书规定,决议驳回申请,国民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党产会处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依据党产条例第6条「认定」为不当取得财产,旨在命政党将不当取得之财产移转予国有、地方自治团体或原所有权人所有,国民党所持有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之股权,被认定为不当取得之财产,就不能拥有处分权并申请动用款项及拍卖股权,判决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