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用中投股票付8.6亿? 党产会:不可以
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追讨国民党8.6亿余元党产,国民党以美金公债券抵销,遭行政执行署拒绝,名下不动产面临查封命运。国民党希望以美金公债偿还遭拒,但党产会发言人施锦芳表示,中投、欣裕台公司已移转为国有,自然不能偿还。
李明贤说,国民党29日下午已行文行政执行署,提出愿意以所持有的中投公司股票做为清偿,就等行政执行署的回文;他认为,中投股权案还在诉讼中,到目前为止还是国民党的资产,若行政执行署不接受,会再做打算。
党产会发言人施锦芳表示,中投、欣裕台公司的股权,党产会已做出处分命国民党移转为国有,这部分法院并没有停止执行,自然不可能以中投、欣裕台的股权或未发放之股息去抵缴追征的金额,否则就是重复执行。
国民党30日也发布新闻稿表示,党产会虽于105年11月29日做成党产处字第105005号行政处分,课予本党移转持有之中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华民国所有之义务,惟经本党提出停止执行声请后,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12月16日以105年度停字第128号裁定以本件移转国有系有重大争议为由,停止前述行政处分之执行,因此,本党现仍为中投公司唯一股东,该公司股权并非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