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党产首例!中影支付国库9.5亿 与党产会诉讼上和解

位于外双溪的中央电影公司制片厂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中影公司被党产会认定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118亿元资产遭冻结,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救济。不过,中影上月以支付国库9.5亿元等条件与党产会缔结行政和解契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7日开庭,法官确认本件和解无妨害公益,谕知成立诉讼上和解,本案告一段落。

党产会2018年10月9日认定中影不是以相当对价转让而脱离国民党实质控制,属国民党附随组织,冻结中影118亿元的资产,中影若有动支需求,须先向党产会申请许可,中影不服,因此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原处分。

全案历经近2年审理,期间中影与党产会进行协商,并于今年8月24日签署行政和解契约,中影同意支付国库9.5亿元,2006年4月27日前的著作、影片权也让与国有,与党产会缔结行政和解契约,解决双方因党产条例所衍生的争议、诉讼。

北高行今开庭,党产会的律师表示,双方成立和解契约之后,对于真相有做一定程度的厘清,另外也没有损害到国家利益;中影的律师则说,尚未完成汇款,台银今日会开董事会讨论中影融资,确认后将直接汇入党产会指定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