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付9.5亿 与党产会诉讼上和解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本报资料照片)

党产会认定中影公司是国民党附随组织,冻结其118亿元资产,中影提行政诉讼救济,全案经2年多审理,中影上月以支付国库9.5亿元等条件,与党产会缔结行政和解契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7日开庭,双方当庭签下和解笔录,成立诉讼上和解,全案终结。

本案是党产条例施行以来,首件以缔结行政契约方式取代司法诉讼的不当党产案,具指标意义。党产会2018年认定,中影以不相当对价转让,实质未完全脱离国民党控制,仍属附随组织,冻结中影118亿元资产,若要动支,须先向党产会申请许可。中影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原处分。

审理期间,部分承审不当党产相关案件合议庭认为党产条例有违宪之虞,声请释宪,一度暂停审理。大法官去年8月宣示合宪,中影今年开始与党产会协商并于8月24日签署行政和解契约。

和解条件包括,中影同意在契约生效日60天内支付国库9.5亿元,2006年4月27日前取得的著作财产权、影片资产所有权让与国有;党产会则废止原处分,但基于查明历史真相的目的,仍可继续发掘揭露国民党持有中影股份时期的史料;另外,双方现正系属法院的诉讼,以诉讼上和解等方式终结。

北高行昨开庭,党产会律师表示,党产会成立目的是转型正义,内涵是真相发现及和解,双方成立和解契约后,对真相已有一定程度厘清,未损害国家利益。

中影律师则说,目前尚未完成汇款,已给台银付款指示书,待台银董事会确认中影融资案,钱将直接汇入党产会指定帐户。

法官确认本件和解并无妨害公益等事由,当庭让双方签下和解笔录,并谕知成立诉讼上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