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委会:请育婴假 年资不会归零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现在越来越多人倾向自己带小孩,请育婴假越来越普及,但有民众请一整年的育婴假,就没有年假了,有不少妈妈觉得不合理劳委会特别澄清,适用劳基法的受雇者,虽依育婴留职停薪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育婴留职停薪期间,除劳雇双方另有约定外,不计入工作年资计算,但劳工复职后工作年资必需衔接并计,并无归零或重新计算的问题

劳委会表示,依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6条规定,受雇者任职满1年后,得在每一个子女满3岁前,申请育婴留职停薪,而请假期间不得超过2年。同时抚育子女2人以上的员工,其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应合并计算,最长以最幼子女受抚育2年为限。

劳委会重申,依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7条及第21条规定,雇主除法定情形外,不能拒绝育婴留职停薪的受雇者复申请职,或视为缺勤影响全勤奖金考绩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此外,雇主也不得以已雇用替代人力为由,而解雇原来申请育婴留职停薪之受雇者。违反者将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