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假成无薪假? 劳动部:宜不扣发

依「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指出,劳工因台风等天灾无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发工资。(报系资料照)

台风假成无薪假?依「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指出,劳工因台风等天灾无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发工资,但如应雇主要求而出勤,雇主除当日工资照给外,宜加给劳工工资,并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贴或其他必要协助。

劳动部说明,台风来袭时,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报停止上班,劳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发工资,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处分。

有劳工询问,自己想上班,但雇主却可能拉下铁门等情事,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要点建议劳资双方可在天灾发生前参照要点事先于劳动契约、团体协约中约定或工作规则中规定,包括当天是否要出勤、出勤薪资等,以免衍生争议,如果后续有争议的话可洽各县市劳动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