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陀儿袭台6县市放台风假 劳动部:不出勤建议别扣薪

▲台风山陀儿逐步逼近台湾。(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廖婕妤/台北报导

中台山陀儿缓慢靠近台湾,南部尤其首当其冲,嘉义县、台南市、高雄市、屏东县、花莲县、台东县等6县市今(1)日停班停课,对此,劳动部提醒,天然灾害发生时,劳工是否出勤,重点在于防灾与避险,应以劳工安全作为首要考量,只要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途中会经过的区域停班,劳工可要求不到班,也建议雇主不要扣薪。

劳动部说明,台风等天然灾害发生时,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报各机关停止上班,劳工因天灾而未出勤,非可归责于劳工,雇主宜不扣发当日工资,亦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班、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

劳动部表示,事业单位如因业务性质需要,需特定劳工照常出勤者,应由劳雇双方于事前约定;有工会者,应征得工会同意,无工会者,应经劳资会议同意;未有约定或工作规则未规定者,则可参照前开要点办理。

劳动部指出,劳工照常出勤者,雇主除照给当日工资外,宜再加给劳工工资,并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贴或其他必要之协助;劳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发生职业灾害,在医疗期间,雇主应给予劳工公伤病假,并依《劳动基准法》第59条规定标准给予其职业灾害补偿。

劳动部强调,官网已设置「天然灾害劳工出勤权益」专区,雇主倘未参照「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办理,以致违反《劳动基准法》之工资、工时等相关规定,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或劳动部1955专线提出申诉,以维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