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走山上班迟到 劳动部:宜不扣薪
当劳工因天灾阻塞交通致迟到时,雇主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之处,至于薪资部分则建议雇主「宜不扣薪」。(报系资料照)
国道1号南向汐止交流道边坡二度走山,国1五堵到汐止主线今日持续封闭,许多劳工塞在车阵上、动弹不得,甚至会迟到,劳动部官员表示,当劳工因天灾阻塞交通致迟到时,雇主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之处,至于薪资部分则建议雇主「宜不扣薪」。
依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指出,当劳工因台风、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迟到工或未能出勤时,雇主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处分。
劳动部条件司司长黄维琛建议劳工,可拍照或用行车纪录器佐证。
至于薪资部分,劳动部条件司司长黄维琛说,劳工若因天灾无法出勤工作,建议雇主不扣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