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冲击产业景气 劳动部:可实施无薪假、月薪不得低于基本工资
劳动部为回应地方县市政府疑义,昨(10)日发函给各县市政府、科技部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经济部加工出口区管理处等单位,指出若因武汉肺炎疫情,导致各产业业务紧缩营运困难,事业单位可经劳雇双方协商同意后,暂时减少工时(俗称:无薪假),但每月工资不得低于法定基本工资。
劳动部表示,各产业如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业务紧缩、营运困难,事业单位可依循「因应景气影响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应行注意事项」规定,经劳雇双方协商同意,暂时缩减工作时间,但若为按月计酬的全时劳工,每月工资仍不得低于法定基本工资。
另外,针对通报实施无薪假的事业单位,劳动部说,须依「因应景气影响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应行注意事项」,并参考「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协议书」范例与劳工书面约定,相关通报资料须按时报送劳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