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陈星不起诉原因曝光 台南地检署:无具体犯罪事证

作家林奕含、国文补教名师陈星陈国星)。(图/翻摄自林奕含脸书、中天新闻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补教名师陈星(本名陈国星)遭控诱奸作家林奕含一案,台南地检署调查4个月后,于今天上午10点举行结案记者会说明调查过程,但因需公告案件侦结结果,昨天还是让侦查结果提前曝光。对此,南检今天说明,业经检察官侦查终结认定具体犯罪事证不足,全案不起诉。

南检昨晚的侦查终结公告中,出现「妨害性自主,本股,陈○星,不起诉处分」。对于不起诉理由跟详细调查过程,台南地检署指出,林女家属经检察官多次传唤到庭并询问是否提出告诉,家属表明不愿提出告诉,故依法林女家属并无再议权。

至于,本案有无其他被害人部分,调查至今,均无其他被害人亲自或以书面电话方式,直接或间接至本署告诉或告发陈涉有妨害性自主权。加上除告发人主观臆测之指述外,查无其他客观积极证据可资佐证,本于罪疑唯轻,利归被告之无罪推定原则,应认其罪嫌均不足。

林奕含今年4月底在家中上吊轻生,双亲声明中提到「奕含这些日子以来的痛苦,纠缠着她的梦魇,让她不能治愈的主因,不是忧郁症,而是发生在8、9年前的诱奸。」各界矛头转向补教名师陈国星,南检5月初分他字案调查,6月改侦字案侦办,除阅读林奕含遗作,还陆续传唤陈星与林奕含家人精神科医师闺蜜等人,也调出病历,以厘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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