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扬提案修《保险法》 儿童遇重大意外应可领保险费
▲小灯泡遇害现场,民众自发献上玩具与鲜花。(图/记者徐文彬摄)
内湖女童遭攻击事件,让儿童安全备受关注,国民党立委吴志扬日前提案修《保险法》第107条,原本被保险人满15岁前死亡者,保险人只能拿回缴出的保费,跟投保的互助精神相违背,因此提案增加因天然灾害或重大意外死亡者,不适用原本限制。
为避免儿童成为成年人赚取保险费的管道,现行条文规定,未满15岁未成年人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契约,保险人得加计利息退还所缴保险费,或返还投资型保险专设帐簿之帐户价值。吴志扬等16名立委连署提案,加上「前项规定于被保险人满15岁前因天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死亡者,不适用之」。草案已排入院会等待一读。
此外,「小灯泡」遇上随机攻击,国民党立委徐志荣、吴志扬等人提案,针对《刑法》第271-1条提案,杀害12岁以下幼童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并不得假释。
▼吴志扬提案修《保险法》、《刑法》。(图/记者季相儒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