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粉丝猝死 买好门票「非自杀」获理赔51万
桃园一名张姓护理师,2011年12月原本跟同事约好去看三场《五月天》演唱会,出发前不幸在睡梦中过世。她生前投保51万寿险,却遭保险公司以她有用药物助眠习惯、属自杀死亡拒理赔,但家属拿出死者买的演唱会门票打官司,高院认为女子已买票排好假看演唱会,不是自杀,判保险公司应该理赔家属确定。
好不容易抢到3场门票,20多岁的张姓女子计划跟同事前往听演唱会,未料在2011年12月16日、演唱会前突然在睡梦中过世。由于她是护理师、经常轮班,长期有睡眠障碍以及注射助眠药物习惯,中国人寿认为死亡现场留有针筒、麻醉药,属于自杀,依约不理赔。
不过,家属凭死者生前购买的《五月天》门票打官司,最后保险公司败诉。律师陈君玮表示,「她长期有这方面……一个失眠状况,其实保险公司是不可以直接去认定,她是因为这理由而去自杀。」
钻研保险法的律师表示,保险公司不理赔主张是依据保险法109条第一项,被保险人故意自杀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额责任、拒绝理赔,但法官认为张姓护理师生前已买票、假也排好,死亡前2天还剪发时,开心聊到要去看《五月天》,不可能自杀,判保险公司应理赔家属5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