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粉丝猝死 买好门票「非自杀」获理赔51万

▲五月天粉丝猝死,门票证「非自杀」获赔51万。

东森新闻记者林季莹吕佳贤台北报导

桃园一名张姓护理师,2011年12月原本同事约好去看三场《五月天》演唱会,出发前不幸在睡梦中过世。她生前投保51万寿险,却遭保险公司以她有用药物助眠习惯、属自杀死亡拒理赔,但家属拿出死者买的演唱会门票打官司高院认为女子买票排好假看演唱会,不是自杀,判保险公司应该理赔家属确定。

好不容易抢到3场门票,20多岁的张姓女子计划跟同事前往听演唱会,未料在2011年12月16日、演唱会前突然在睡梦中过世。由于她是护理师、经常轮班,长期有睡眠障碍以及注射助眠药物习惯,中国人寿认为死亡现场留有针筒麻醉药,属于自杀,依约不理赔。

不过,家属凭死者生前购买的《五月天》门票打官司,最后保险公司败诉。律师陈君玮表示,「她长期有这方面……一个失眠状况,其实保险公司是不可以直接去认定,她是因为这理由而去自杀。」

钻研保险法的律师表示,保险公司不理赔主张是依据保险法109条第一项,被保险人故意自杀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拒绝理赔,但法官认为张姓护理师生前已买票、假也排好,死亡前2天还剪发时,开心聊到要去看《五月天》,不可能自杀,判保险公司应理赔家属51万。

由于家属保留死者日记脸书证明死者没寻短念头,有正常规划生活,加上演唱会的门票,可说是打赢保险金理赔官司的最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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