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否定网路中立论 乡民忧「大封网时代」来临!

台湾智财局2013年也曾试图推动封锁「重大境外侵权网站法案,但在各界强力反对下,最后变得不了了之。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网路自由」已死?美国联邦上诉法院14日推翻了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制定的「网路中立」规定,赋予Verizon和AT&T等大型电信业者「自主管理网际网路线路权力,包括可任意无端降速、封锁合法网站、挡住合法内容竞争者服务等,反对者担心这项判决会扼杀网路创意与表达自由,未来网际网路将被资金雄厚的大企业主宰。

试想一下若在几年前,脸书谷歌尚在萌芽之时,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如MySpace或AltaVista就砸大钱,要求电信业者不得提供脸书和谷歌足够的频宽,我们现在还有机会使用方便的搜寻引擎人性化社群网站吗?所谓的「网路中立」(net neutrality),就是为了避免这种不公平状况发生。

网路中立有时也被称为「网路自由」或「网路开放性」,FCC在2010年命令所有电信业者必须公开其管制网路流量方式,不得擅自进行限制或调整收费标准,以确保消费者可平等地获得一切合法网路内容。

但Verizon等大型电信业者均认为,公司花费了数十亿美元建设网络,为何不能自主决定要如何收费?Verizon为此一状告上法院,控诉FCC越权干涉商业自由,历经多年缠讼,联邦上诉法院同意,FCC无权规范套在电信业者身上,引发社会舆论一片哗然。

Verizon主张,网路服务就像数位电视频道,有些比较便宜、有些比较贵,任君选择使用者付费,但支持「网路中立」的团体担心的是另一点,根据判决结果,未来Verizon和AT&T将有权选择、分配检查、封锁任何他们看不爽眼的公司或内容,一昧迷信市场机制恐只会摧毁网路自由。

悲观的是,对比当年反对SOPA等封网法案的声浪,Google、Netflix、Mozilla等长期支持「网路中立」的企业,面对这场重大挫败竟毫无任何表示,只剩Reddit、脸书、推特上的美国乡民,仍不停寻求力挽狂澜的方法,捍卫他们心中圣域

相对美国舆论热烈讨论,台湾对此议题就冷了许多,「多的频宽是否优先配给都会区台北人抢春节火车票是否比台东人要快?」知名部落周钦华律师指出,台湾的网路服务一样集中在几家业者手中,随着电话业务萎缩、网路流量被YouTube等网站吃掉大半,未来对内容或使用者「计程收费」的可能性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