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修正案完成初审 百亿保险资金有望入公建

近年寿险业投资专案运用与公共建设金额

要引导保险资金国内造桥铺路」,造福乡里保险法修正案23日在财委会完成初审,但其中事关保险业可取得公建事业100%董监席次条款,则保留送院会党团协商金管会主委黄天牧表示,若本会期能过关,预估可有上百亿元的保险资金,可投资国内污水处理厂车站周边开发及太阳能电厂等。

有立委质疑这次保险法修正广开公建董事大门,未来将不易控管,主张保留保险法146-5条的条正案送党团协商。其余保险法修正条文则都已无异议、完成初审,金管会仍希望在立法院本会期过关,2021年上半年新制就可上路,让保险资金能尽速投资公建,所以会加强与立委沟通,争取同意。

黄天牧表示,146-5条原本限制保险业投资公建取得董事席次不得逾三分之一,这次则是让保险业有弹性拥有更多董监席次,因投资公共建设成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是非公开发行,与一般上市柜公司有所谓经营权问题不一样,且保险业选择的标的也要有自偿性、投资期限较长,导引保险资金留在国内投资公共建设也符合社会期待。

为降低外界对保险资金介入企业经营权疑虑,黄天牧强调,会有双重把关,第一是各政府机关会决定哪些公建项目可开放保险资金投资;第二是金管会将建立好的管理机制,保险业投资公建会采逐案审查,所有投资流程都要符合金管会相关规定。他强调,这次开放「是双赢策略」,尤其目前政府财政不是那么理想情况下,导入保险资金投入公建是「极佳的选择」。

黄天牧在回应立委质询时表示,若146-5条通过,估计可有上百亿元保险资金可投资国内公建,只是初期金额不会马上显现,保险业会去寻找投资期间较长、具有自偿收益,可以符合保险资金成本的标的,同时也要看各部会、地方政府要开放哪些项目让保险业投资。

黄天牧指出,保险业可能投资的公建项目前三名,一是各地方污水处理厂,因为可收取污水处理费;二是高铁车站等周边土地开发,可收取租金;三是太阳能电厂,可收取售电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