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性侵竟呛「明明很欠X还说不要」 她:我男友会杀了你

示意图/123RF)

台北市一名陈姓男子,约同校女子到自己住处录制歌曲,却趁机性侵她,女子哭喊拒绝,陈男还骂「妳明明就很欠X」等语。女子因反抗而多处受伤,她的男友蔡姓男子得知此事带她报案,陈男除了需赔偿50多万元,还被依强制性交罪处3年6月有期徒刑;陈男不服上诉,已被高院驳回。

判决书指出,陈男和受害女子原本是同校学生,他在2017年3月13日约女子到租屋处录歌曲,但却强吻女子;女子推开陈男后,他兽性大发,强行扒掉女子衣物性侵,还骂她:「妳明明就是那么淫荡,妳就是那么欠X的人,还说不要。」

女子因强烈反抗,腰部、左手背、右手上臂都有瘀伤,而且当场情绪崩溃大哭,陈男才吓到停止恶行,并向女子道歉。女子事后向朋友哭诉,朋友一听觉得事态严重,建议她找人帮忙,女子才将此事告知蔡姓男友;蔡男在FB询问完陈男后,带女子前往警局报案。

检警调查发现,陈男在事发隔日传LINE向女子说「对不起」、「就算我喊停,他终究是发生了」、「妳昨天哭的时候,我吓到了」等语,但却称若女子不来自己家,就不会发生关系,而且坚持双方是合意性交,所以倒楣的人是自己。

陈男并表示,女子在事发后曾传讯好意提醒自己,「我男友现在在找你,绝对不要回他,我说我们只有接吻,拜托不要回,他会杀了你」、「我们所有对话纪录删掉,快!」、「不要多说什么,你会害死自己,看完马上删掉,然后绝对不要自己承认,你马上消失,求你了,不要把事情越弄越大」等语。

士林地院不采信陈男说词,但考量案发时还是大学四年级学生,需要打工及支付租屋处开销,判他需赔受害女子50万7260元,并依强制性交罪判处他3年6月有期徒刑;陈男不服提起上诉,高院再审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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